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08〕4号
关于推荐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技术专家组人选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专家组”。现就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已通过计量认证并承担过省以上检测任务的农业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省农科院、农业高等院校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能胜任有关培训、指导及机构评审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市、县两级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推荐上报;科研单位、农业院校由科研处负责推荐上报;厅属单位直接报送。
2.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填写《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专家推荐表》。
3.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查、初选,报省厅领导审定后正式公布,并颁发聘书。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范荣豪,联系电话:0531-67866092
Email: nytzjc@sina.com)
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专家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 专家 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3日印发
|